摘要:
患者有权查阅、复印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患者或者近亲属要求复印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问题:
患者可以查阅、复印病历嘛?
回答:
首先,患者有权查阅、复印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患者或者近亲属要求复印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1、病历查阅管理: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只有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才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而住院病历一般均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对于一般由患者负责保管的门(急)诊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只有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制作的义务,而无保管责任,自然也就不产生患者对该类病历资料要求医疗机构提供查阅、复制的问题。
2、病历复印管理: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3、门诊病历管理:门诊病历原件通常由患者保管,包括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一般包括患者就医时的主诉症状、接诊医生的检查记录、医学辅助检查的结果、疾病诊断意见、治疗处方等内容。门诊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检查记录的报告原件通常也是由患方保管,同时,该检查记录报告的内容在医方相关检查科室也有相应的登记。
除此之外,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接诊医生还应当将门诊病历中的主要内容记录在门诊接诊记录薄中。如果患方丢失门诊病历,可以在该接诊记录薄中查阅到相关记录。
门诊病历还有一部分是由医方保管的,这就是门诊医嘱执行记录。常见的如门诊输液记录、门诊注射记录、门诊皮试记录等,通常是门诊护士依据医师开具的处方执行治疗的记录。
一份完整的门诊病历应当由上述两部分构成。
4、住院病历管理:住院病历由医方保管。一份完整的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其中,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属于客观病历,患方有权复印;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属于主观病历,患方无权复印。
5、其他:客观病历要完整性复印门诊病历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由患方保管,须复印的主要是由医方保管的部分。住院病历则十分复杂,操作时建议依下列顺序核对复印病历的完整性。
住院病案首页通常只有一页,简单记载患者的入院、出院时间;入院、出院诊断;出院时状况等情况。
住院志是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记载患者个人基本情况和主诉的为第一页,记载诊断意见并有医师签名的为最后一页。中间可能有若干页,应当有页码编号。
体温单为表格式,每页记载7天的情况。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号、入院日期、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日期、手术后天数、体温、脉博、呼吸、血压、大便次数、出入液量、体重、住院周数等。可为若干页,每页应当有页码编号。
长期医嘱单记载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可以有若干页,每页有页码编号。
长期医嘱执行单记载护士具体执行医师长期医嘱的情况,由执行护士签名。可以有若干页,每页有页码编号。
临时医嘱单记载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等。可以有若干页,每页有页码编号。
临时医嘱执行单记载护士具体执行医师临时医嘱的情况,由执行护士签名。可以有若干页,每页有页码编号。
各种化验、检查报告单包括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如血液、大小便、血糖、肝功、B超、彩超、X光、CT、心电图、脑电图、病理检验报告等等,应全部复印。
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经治医师向患者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医学文书,由医师和患者共同签名。通常一至二页。
手术同意书是经治医师术前向患者告知拟施手术的情况和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况,并由患者签署同意手术的医学文书。由医师和患者共同签名。通常一至二页。
手术记录是手术医师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通常一至二页。
麻醉同意书是麻醉医师术前向患者告知拟实施麻醉的情况和麻醉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况,并由患者签署同意手术的医学文书。由医师和患者共同签名。通常一至二页。
麻醉记录单是麻醉医师在麻醉实施中书写的麻醉经过及处理措施的记录,通常一至二页。
手术护理记录单是手术中巡回护士对手术患者术中护理情况及所用器械、敷料的记录,通常一至二页。
护理记录分为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和危重患者护理记录。一般患者护理记录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一般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是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危重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由护士签名。可以有若干页,每页有页码编号。
出院记录出院记录是经治医师对患者此次住院期间诊疗情况的总结,由经治医师签名。通常一至二页。
死亡记录死亡记录指经治医师对死亡患者住院期间诊疗和抢救经过的记录,由经治医师签名。通常一至二页。
除上述病历组成部分外,还有一些记载也属于客观病历组成部分,并且在一些较为特殊的医疗纠纷案件中起着重要作用。这些资料包括:
病危通知书医院告知患者及其家属病人病情危重并存在生命危险的书面通知。
医患沟通记录经治医师与患者本人或患者家属就患者病情进行谈话或告知的书面记录,通常应有医患双方人员签字。
尸体解剖告知记录当患者死亡且医患双方对患者死因存在争议时,医方有义务告知患者家属可以进行尸体解剖查明死因,患方则应明确表示同意或拒绝。
输血记录医方给患者输血的记录,包括所输血型、交叉合血情况、输入单位等信息。
医用材料记录是记录植入人体内的医用材料相关信息的资料,包括该医用材料的名称、规格或型号、生产厂商名称、批准文号及编码等。
加盖印章复印病历的首页加盖医方印章,载明复印件页数和“复印属实”或“原件存于某某医院”字样,并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