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上传证明材料——提交申请——各级部门审核——体测中心归档。
申请体测免测流程:
1: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可根据实际就医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出示三级甲等以上(包含三级甲等)医院的相关诊断证明,体育部以此做成绩评定依据并留档。
2:申请免测学生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3:体育部审核免测申请是否属实并签属意见。
4:根据审核意见对学生的免测申请做出认定,属认可意见的可在实际测试过程中加以注明并填写逻辑范围数值,并最终测试成绩给60分,但不参与体质健康等级的评定;属不认可意见的需认真参加所有测试项目,并按最终实际所得成绩记分,参与体质健康等级的评定。
申请体测免测病因:
①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
②心脑血管疾病:心率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
③循环系统疾病:糖尿病、肠胃炎等;
④运动系统疾病:各个关节或肌肉等方面出现炎症或者损伤;
⑤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疾病。
注:其中,因第③、④、⑤三条申请免测的,在复审中会综合医嘱建议避免剧烈运动的期限与本学期体质测试考期进行判定,此举是为了避免不合规的申请通过审批。特别地,省抽测年级的免测提交由于涉及到省教育厅抽测的临时性与突然性,其测试考期由当学期另行通知
扩展知识:
1.免测申请成功后直接给及格分,即60分(若本年度有测试过某些项目并产生成绩,则免测状态会覆盖之前的成绩)。
2.免测状态只有“不免测”和“免测”,不存在只免测部分项目的情况!
3.每个自然年申请的免测,只对应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中的测试。其他学期若需免测,请重新申请;每自然年内每个年级的免测申请截止日期,详见当年通知。
4.触发总补考(概念详见《毕业、奖学金专栏》)考期的测试者,也可在当年(也就是毕业年份)的总补考考期内提交免测申请。